海南龙泉集团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高质量
通过评估验收
2014年5月28日,由我所作为技术指导机构的海南龙泉集团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在海口召开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评估验收会,来自 山西省质监局、云南省质监局、重庆市质监局、厦门市质监局、海南省商务厅等相关机构的5位专家组成了项目验收评估专家组,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讨论评议等方式,对试点单位建立的服务标准体系的符合性和对标准实施效果、持续改进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并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最终以93分的高分通过了项目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
1、该项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并对岗位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梳理;
2、由我所协助收集和编制的237项标准,覆盖了中餐、快餐、西餐三个事业部,并构建了符合企业运行实际的服务标准体系。收集并制定服务通用基础标准21项、服务保障标准105项、服务提供标准111项。其中,直接采用国家、行业标准19项,编制集团级企业标准130项,中餐事业部30项,快餐事业部36项,西餐事业部32项。将“五常管理法”等经验有效地整合到标准体系之中,实现了标准化与企业管理经验的有机结合,使标准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
3、集团内部形成了“事事有标准、时时讲标准、人人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试点建设3年来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2013年营业收入达2.8亿元;企业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顾客满意率达到96%。实现了标准化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终极目标。
海南龙泉集团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的验收通过,为海南龙泉集团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体现了我所专业的标准化服务水平,提升了我所知名度,也标志着我省服务标准化研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标准文献室
2014年5月29日
海南首批9家省级农产品流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通过考核验收
由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牵头,于2014年12月15-19日通过了对全省9家省级农产品流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验收。
此次考核验收对象为省质监局、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3年省级农产品流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琼质技监标〔2013〕67号)中的9家农产品流通企业,标准体系创建并试运行一年,试点单位在省标准与信息所指导下,按照试点考核评估办法自评合格,并且提出书面申请的项目。此次考核评估专家组由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会同海口、三亚、琼海、保亭等8个市县质监局标准化科相关人员3-5名组成专家组,依据国标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关于对2013年省级农产品流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琼质技监标〔2014〕68号)、国家标准《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4421-2009)和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通过逐个试点单位听取项目总结工作汇报及试点指导部门情况介绍、查阅试点工作资料及服务标准体系等形式,按照考核评估计分表,认真进行现场考核评估。通过考核评估的9个试点企业,综合得分平均达85.7分。 从考核评估情况看,各试点项目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主要成效如下:
1、标准化意识很大提升。
2、促进了我省农产品流通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
3、探索了标准化推动农产品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海南目前由于贮存技术、标准不健全和运输贮藏条件落后等原因,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的现象,造成每年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的流通损耗率高,成为严重制约海南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我所通过农产品流通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深切感受该领域实施标准化的重要,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将标准作为管理、生产和经营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为不断提高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创建更多优质农业品牌奠定基础。
标准文献室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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