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顾 弘 记者 龚志伟)近日,四川省《乐山市质量提升示范建设管理规范》《乐山市质量提升示范建设工作规范第1部分:企业质量诊断》《乐山市质量提升示范建设工作规范第2部分:企业质量提升建设》3项质量提升示范建设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据了解,自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来,乐山市把质量诊断作为助力企业发展、服务产业链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诊断把脉、以评促建”方式,充分聚合职能部门、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质量专家的力量,引导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帮助解决困扰企业质量提升的共性问题和质量短板,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创新探索出一条“质量提升示范建设”的乐山新路径。
乐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在总结提炼质量强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推荐—遴选—企业质量诊断—企业质量提升建设—评价验收—公示—示范效应推广”工作流程入手,对质量提升示范建设进行了规范,重点对“企业质量诊断”“企业质量提升建设”作出专门规定,经过论证、立项、草案、征求意见、送审等阶段,最终形成乐山市质量提升示范建设系列标准。3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质量提升示范建设领域的标准空白,对指导乐山市质量提升示范建设工作,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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