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意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推动形成“1+4+N”标准化创新发展格局
本报讯 (记者 朱文达)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山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着力优化完善标准化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着力构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着力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山东标准创新力,打造标准化创新发展高地。
据了解,《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1+4+N”的山东省标准化创新发展格局。“1”是“一高地”——打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服务国家标准化战略、引领标准化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地;“4”是“四新区”——打造科技创新标准化先行区、动能转换标准化带动区、新发展格局标准化引领区、促进共同富裕进程的标准化实践区;“N”是“全域发展”——构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增强,满足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需求的全域标准体系,形成需求导向、创新驱动、项目支撑、协同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实施意见》还明确,到2035年,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标准体系更加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标准化创新力全面跃升,支撑国家战略的标准化创新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标准化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凸显。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战略协同,加快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创造、标准研制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创新技术同步转化标准,形成产业竞争力和生产力的新型技术创新标准化体系;建立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标准引领体系,发挥标准技术支撑与规则联通作用,精准落地战略规划,推动融入国内大循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动能转换标准支撑体系,以标准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化、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完善促进共同富裕进程的标准保障体系,以标准化服务民生事业、促进城乡融合、优化公共服务,促进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实现新提升;提升标准化发展创新力,建立健全支持标准化的政策体系,集聚各类标准创新主体、资源、平台,持续增强高质量标准供给能力。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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