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灯光给肉品“上色”不行了
浙江宁波用地方标准规范菜市场经营
本报讯 (陈 莹 张 律 记者 曹吉根)在许多地方的农贸市场,经常见到卖肉摊贩用红色灯光给肉品“上色”,让人难辨质量好坏。在浙江宁波,这一现象今后将不再出现。记者从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4个月之后,与其配套的《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将在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该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从此有了更有指导性的规范依据。
据了解,《规范》由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该市商务局共同制定,共8章,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菜市场,对菜市场的主体结构建设、场内功能布局、交易区划行规市和设施设备配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满足市民对菜市场舒适性、便利性、安全性的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针对民众反映较多的肉摊、水产摊照明失真问题,《规范》从照明方式、照明标准值、光源色标特征、采光标准值等维度,对辨色要求高(蔬果交易区、熟食卤品交易区)和辨色要求低(肉类交易区、水产品交易区)的场所,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规范》对《条例》中未明确比例的自产自销摊位进行了规定,明确农村菜市场自产自销摊位个数占比应不小于摊位总数的10%;针对菜市场停车难的突出问题,明确新建菜市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配备不低于1.5个机动车停车位和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此外还应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备,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和装卸车位。为拓展菜市场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规范》还对菜市场内消费者休息区、科普教育区、儿童服务区等便民服务区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提出了倡导性建议。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实施从制度层面为宁波菜市场以往常见的服务盲区过多、空间分布不均衡、摊位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有助于提升宁波菜市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菜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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