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小军)日前,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的《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是云南省首个市长质量奖评审规范地方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昆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的公正性和社会公信力,为昆明市各类企业(组织)及个人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提供行动指南。《规范》从市长质量奖申报、审议、公示、授奖表彰、材料管理等方面对评审活动进行规范,重点明确评审组工作程序和要求、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强化评审工作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昆明市长质量奖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是以昆明市政府的名义对系统地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取得显著成就并有可比较优势的组织及个人进行的表彰。首届昆明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于2011年启动,至今已连续举办9届,先后有21个组织获得质量奖、13个组织获得质量奖提名奖。2020年,昆明市对原《昆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评审周期变更为5年一次,在原有市长质量奖及提名奖的“组织奖”基础上增设“个人奖”,更加注重申报企业(组织)的培育打造,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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