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 风)1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国家标准助力政务服务‘好差评’”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等方面的领导、专家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就12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的GB/T39735-2020《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GB/T39734-2020《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介绍。两项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在国务院办公厅指导下,由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组织起草的,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据介绍,两项标准是在克服了疫情的不利影响,历经了两次封闭起草,面向全国征求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后完成的。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在全国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5个单位开展试点,地域范围涵盖东、中、西部,行政层级涵盖市、县(区)、乡镇三级。在此基础上,标准起草组又赴浙江、江苏、甘肃、陕西、湖北、四川等地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两项标准具有4个特点:一是实现政府服务“好差评”的全覆盖,全面覆盖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评价等内容,从老百姓办事的“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角度出发,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二是实现政府服务评价的可量化,指标按照渠道划分模块,具体指标可量化,提升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结果的可比性;三是体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突出“差评”整改的要求,细化落实“差评”件件有回复、“差评”件件有整改的要求,实现“差评”全流程的处置和反馈;四是实现政务服务评价的广泛监督,从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角度出发,重视服务对象的及时评价和社会各界综合点评,营造全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标准的正式发布,与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密切配合,组织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计划在2021年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标准专题培训,扩大标准的影响力,推动两项国家标准在基层实施应用,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自愿自主评价,切实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落地实施,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加有力的标准支撑。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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