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山西标研院)通过国家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评审,成为全省唯一一家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可以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评价工作。这将对完成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在全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0个”的目标任务,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山西标研院充分发挥省级标准化科研院所技术优势,以标准创新为引领,大力实施“标准引领工程”,在“标准化+服务”方面开展了多项工作。本次成功入选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构,是对山西标研院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认可,也将为山西省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提供技术支撑平台,有利于企业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标准体系,有效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全省企业走出省门、走出国门。
今后,山西标研院将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与管理准则》开展评价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宣贯标准、实施标准。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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