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为完善国家药监局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全国药品检查机构能力,保证药品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检查基本数据集》《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第3部分:药品(检查部分)》《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3部分:药品(检查部分)》《医疗器械检查基本数据集》《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第4部分:医疗器械(检查部分)》《药品监管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 第4部分:医疗器械(检查部分)》6项信息化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的详细内容可见国家药监局官网),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于2019年9月30日前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各个标准起草单位局核查中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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