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承担省级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近日,山西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清单中明确,山西将以建设国家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以标准化引领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2018年11月24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年12月21日,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落实相关举措进行安排部署。今年2月20日,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清单,逐级逐岗分解细化,逐条逐项明确工作措施。
就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任务清单明确提出要加快制定山西省首批次创新产品认定标准,对主导制定新标准以及承担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视情况分别给予100、50、20、10、10万元经费补助。
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承担省级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成为本行业企业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补助不超过8万元;承担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
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视情况分别给予不超过100、50万元经费补助。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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