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从主会场到视频分会场,从“四套班子”领导到基层村居干部,共有万余人参会。
在很多人看来,垃圾分类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情。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兴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正是看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虽然有所进展,但仍有诸多不如人意之处。在分类环节,有些人由于环保意识不强,加上缺少刚性约束,并不认真进行分类;有些人对于各种垃圾的归类并不清楚,想参与却有心无力。好不容易分类好了,投放时却有可能找不到相应的垃圾箱,甚至是正确投放了,在收运环节却又被混在一起了,白白浪费了之前的功夫。
无规矩不成方圆,推进垃圾分类需要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法律法规,通过软硬两个方面的约束,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推进垃圾分类,要编制现阶段可操作的垃圾分类和流程规范。作为一个指导性文件,《方案》中将垃圾概括性地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3大类,并对分类、投放暂存、收运处置3个主要环节进行指导性规定。各地也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地的实施方案或指南。但笔者注意到,许多地方用很多具体的数字来确保工作推进,如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建立一定数量的服务点、中转站,甚至设定了每日各类垃圾的具体数字指标。然而,垃圾分类的关键在于正确分类。作为一项需要人人参与的活动,它需要一个全面的、具体的、细化的标准,不仅对具体垃圾的分类过程做出详细规定(例如,日本规定牛奶纸盒要在喝干净之后,再装了水清洗,而不是用流水冲洗,洗好之后晾干,再剪成方便回收的纸片),便于人们理解和操作。此外,还要对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进行规定,保证各环节对接顺畅。
标准规范建立的作用还在于,编制工作本身就是对垃圾分类工作的一次全面梳理,是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可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也便于后续做进一步的修订。
事实上,标准规范再好,也要落地才能见实效,除了进行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引导外,更要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落实制度的相关方进行硬约束。日本就以制定实施相关法律的形式,对垃圾分类进行了规范,对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做出了罚款甚至有期徒刑等重罚规定。据悉,目前我国的许多地区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一般以管理条例的形式存在,还不具有强制力,这当然与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阶段有关,但仍需加快顶层设计,尽快研究起草更高级别标准规范及法律,让垃圾分类工作有标可循有法可依。
□ 岳 倩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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