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程晓明 陈思恋 记者江 东)近日,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村务公开管理规范》研讨会在福州市召开。
据悉,研讨会专家组肯定了该标准制定的现实意义和标准起草组的前期工作,同时对标准框架、标准内容进行了研讨,围绕村务公开原则、实施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档案管理和监督评价等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起草小组将根据研讨结果细化标准内容,进一步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修改完善标准,并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标准研制工作。
该标准的制定,立足于我国国情,填补了我国村务公开管理标准的空白,对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我国农村基层的村务管理水平,促进标准服务民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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