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规范 贴近实际
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制定《机关党组织标准化指引》助力党建工作
本报讯 (贾 敬 刘世民)近日,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牵头制定的《机关党组织标准化指引(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中全面实施,推动机关党建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滨州市质监局全面梳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对党员、干部和党组织的工作要求,细化为各项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编制形成了《指引》,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6个方面,编写收录党建标准61项,为市直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工作指南。
为了确保党建标准严谨规范、贴近实际,滨州市质监局在编写《指引》过程中注重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规范性,即具体标准均出自《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使中央和省市委对机关党建的要求在党建标准中不打折扣、没有遗漏。党建标准编写起草过程中,共梳理了近80项党内法规的相关要求,包括党章、两部准则、21部条例、1项规则、36项规定、15项办法和两项细则。
可操作性,即充分遵循上级对基层党建的要求,充分结合基层党建的实际情况。标准设置精简管用、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做到细化、量化、流程化,使党建工作既“常在”又“实在”,做到可复制、可推广。在《党员管理规范》第一部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这个标准中,详细列出了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正式党员过程中36个环节的工作模板,作为资料性附录供各级党组织参考使用。
科学性就是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注重运用系统思维和精准思维,最大限度保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合理确定每项标准指标的内涵与外延,防止出现标准过严、过松、交叉、遗漏等问题。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能够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定量转变、一致性转变和精细转变。
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定性向定量的转变。党章党规党纪规定党员“可为”“不可为”,党建标准则是党章党规党纪的细化和延伸,以定量形式,解决“如何为”“怎么干”的问题。
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多样性向一致性的转变。当前,各级党组织在实践工作中出现了多样性的党建工作方式,不利于党建工作的一致性和一贯性。通过开展党建标准化,既能总结各级党组织的先进经验,又能为党建活动的多样性提供统一标准,从而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党章党规的要求,不走样、不偏向地落到实处。
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由概括向精细的转变。党建标准化抓住党支部这个重点,通过制定务实管用的党支部工作标准,明确支部书记和委员的责任、权利、义务,细化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方面的具体职责、程序,从而实现党建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内容具体,使党组织和党员都可以“对号入座”。在《指引》中,专门设置了“责任机制分体系”这一版块,以“三级五岗”的形式,明确了机关工委、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以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岗位职责,实现了各级党组织、党员能够依据标准照单履职。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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