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要求,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卫计委、能源局、铁路局、海洋局、民航局等成立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共同研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
《建设规划》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六个重点方向,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废弃化学品分类、处理处置及检验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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