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 风)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是国务院确定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
据了解,《意见》的总体任务中有“完善标准化服务业市场机制,壮大市场主体,拓展服务边界”和“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以及“培育新动能,引领新发展,催生新效益”等表述,说明培育和发展标准化服务业的重要性。
《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主体,完善标准化服务生态体系,鼓励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营造标准化服务业良好市场环境,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示范和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意见》明确了5项保障措施: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标准化人才培养,推动建立统计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组织实施。其中仅政策支持体系就包括,符合条件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可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在资本市场融资,逐步做大做强;鼓励各级政府部门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委托市场主体提供标准化服务;鼓励各地区大力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打造标准化服务产业聚集区;鼓励各地区在权限范围内,将符合政策条件的标准化服务业纳入相关政策支持范围。 《中国质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