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至1月20日,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在京组织开展新标准化法专题培训,就新法立法背景和主要制度调整以及国家标准制修订、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深度解读。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法制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法制处长和标准化处长等150人参加了培训。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主任张朝华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