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体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在致第三十九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并向世界宣告愿“共同完善国际标准体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建设路径,以标准化推动治理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转变,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实施标准化战略,更好发挥其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有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推动标准创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纵观人类历史,每次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往往会产生新标准,并依托新标准推动社会进步。今天,标准化的广度和深度深刻影响着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标准化水平折射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创新能力乃至综合实力。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创新驱动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创新成果通过标准迅速扩散和转移,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进一步加快,推动了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就是以标准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支撑和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产业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不断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加强标准制订,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们常说,“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品牌,一流企业卖标准”。标准是产品和服务走向市场的通行证,代表着规则话语权和产业竞争制高点。正因为如此,许多跨国企业竭力把自身技术推上国际舞台,力求使之成为国际标准;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惜动用外交、经济、援助等手段,扶植本国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当前,标准已成为全球制造业、国际贸易乃至世界经济的必争之地。“得标准者得天下”。谁掌控标准话语权,谁就能占据产业主导权、拥有市场主动权。我国要更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在广泛采用国际标准的同时,加快、加强先进标准的制订和修订,以高标准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高端供给,提高供给体系适应需求的能力,实现供需平衡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跃升。
完善标准治理,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准既是世界“通用语言”,也是“生产之法”,它与法律、法规、战略、规划等一样,都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要素。只有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融入政府治理,以标准化方式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府服务网)改革,加强政府工作标准制订实施,构建政府职能标准体系,才能真正推动政府治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化进程深度融入政府治理活动,全方位构建政府治理标准体系,有助于推动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量、社会治理有标可依”的标准化格局,建成支撑现代政府治理的标准体系。
把标准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早在2006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长远意义。10年来,浙江省坚定不移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推进“标准强省”建设,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促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深度融合。
探索构建现代产业标准体系,推进产业高端化。加快提升“浙江制造”标准,发布“浙江制造”新型标准114项,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引领“浙江制造”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在121个块状产业制订并推广221个团体标准,采用相关标准的企业达5.4万家。开展产业对标采标行动,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对标采标,推动相关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61.8%。积极推进农业“两区”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级示范区127个、省级示范区1074个,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2.2%。率先在全国开展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实施一系列电商交易和监管标准,推动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探索构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订修订,形成相关地方标准212项,基本覆盖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十二五”期间,在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等16个重要领域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建立起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运作。扩大标准覆盖范围,统筹城乡、区域标准,促进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探索构建环保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治理长效化。以“标准化+”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制订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生态环保地方标准63项,严格执行47项强制性标准,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治理的刚性约束。坚持推进“标准化+节能减排”,10年来累计实施266个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节约标准煤193.8万吨、水资源665.5万立方米,减少污染物排放141.2万吨。开展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创建,发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省级标准,并上升为国家标准。
探索构建现代标准治理体系,推进标准供给制度化。成立标准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推进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公共领域标准有效供给的同时,注重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推动市场自主制订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规划建设高水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将标准化指标纳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必将引领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全面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应大力发挥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作用。
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以标准化助推创业创新。标准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桥梁和纽带。坚持以标准创新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对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在信息、环保等七大万亿级产业和茶叶、青瓷等“历史经典”产业制订实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标准体系。建立智能制造标准联盟,在智能装备(产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开展智能制造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立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攻关计划。建设特色小镇、科技城等区域标准创新示范区,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协同开展标准创新。创新标准转化机制和实施机制,探索设立“标准创新基金”“标准创新贡献奖”,建立先进标准事后补助机制,激励企业将创新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以标准化加速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城乡一体化标准化建设路径,积极对接城市国际化、新型城镇化、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城乡一体化标准化试点。紧紧围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等重要方面,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理念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农村社会治理等领域标准化探索,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推动“美丽乡村”标准升级。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标准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紧扣“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等行动,建立健全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标准化+节能减排”,完善产业准入能耗、物耗、水耗等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开展全域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探索以标准化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路径。加强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评估,结合标准实施效果修订完善标准体系。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农村新能源、土壤修复治理等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动农业标准化作业和可持续发展。
贯彻开放发展理念,以标准化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有利于经济全球化发展。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国的标准化合作,共同制订优势领域国际标准;加强与主要贸易国(地区)标准互认,助推浙江制造走出去。全力开展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等贸易标准化试点,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标准国际化建设。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探索建设“国际区域性标准化研究中心”和“金砖国家标准化(浙江)研究中心”,推动浙江标准升级和走出去。
贯彻共享发展理念,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标准化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共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城乡医疗、公共安全的基本标准体系,确保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深化标准在“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和“放、管、服”改革中的运用,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标准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权力标准化运行。探索用标准化方式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治理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示范项目,持续改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人民日报 2016年10月17日 作者为浙江省代省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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