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原《办法》于2009年8月由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为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评选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增加组织和个人。为落实中央精神及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等要求,满足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需要,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结合历届评选实践,在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借鉴中国质量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评选表彰的经验和做法,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办法》共9章59条,主要增加了对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评选组织机构、军队和国家军用标准参加评选等方面的规定,对评选范围、评选程序、评选标准、授奖限额等进行了调整。修订后《办法》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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