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午,国家标准委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质检总局党组成员、标准委党组书记、主任田世宏主持学习并讲话,标准委党组成员于欣丽、殷明汉、郭辉、崔钢、贾科、谷保中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田世宏指出,《问责条例》是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向全党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再次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和党要管党的坚定信念,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田世宏要求,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明确问责的目的性和指向性,自觉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起担当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用一颗忠诚之心履职于党、用一颗为民之心服务于民。
田世宏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以委党组名义制定印发通知,对各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提出明确要求。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特别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敢于担当精神、两部党内重要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各支部要及时宣传学习贯彻情况。
田世宏强调,标准委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对照条例检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要带头认真履职,带好队伍,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正确运用问责各种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委纪检组和机关纪委要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问责要求细化落实到标准委各项工作之中。
标准委各部(室)负责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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