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阶段性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通报了各盟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第一年度考核结果。自治区政府常军政副主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内蒙古质监局作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第一,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4大标准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第二,标准制修订数量大幅提升,完成746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占总任务960项的78%。其中,地方标准661项,比《行动计划》实施前增长了135%。第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成效显著,在建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96个。其中,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5个、工业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项目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6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31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1个。成功申报了23个地理标志产品,增长了42%。第四,积极探索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积极筹建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强对蒙标准化的研究。召开了自治区质监局与蒙古国标准计量局区域标准化合作第一次,共同探讨中蒙双方标准化合作与发展事宜。第五,标准化基础能力明显提升。国家标准馆内蒙古分馆在我区落地,新增馆藏纸质标准文本13926件,标准全文文本(电子文本)15000件。建成了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库。累计组建成立了林业、水利等24个自治区标委会。第六,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署《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自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盟市政府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标准化工作,自治区本级财政支持5892万元。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政府也加大了对标准化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管理制度,自治区质监局与科技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技术标准创新工作的意见》,与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自治区领导小组从各厅局抽调人员对各盟市第一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会议强调,2016年要重点抓好3方面的工作。一要打好攻坚战,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实施,以高度的政治感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以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标准体系结构性改革。二要构建大标准,实施“标准化+科技创新”、“标准化+现代农业” “标准化+先进制造”、“标准化+环境保护”、“标准化+公共服务”等行动。三要实现大提升,着力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加强标准化工作协作配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会议要求,自治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新形势下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行动计划》推进好,把标准化作用发挥好。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标准化工作,要在深化标准化改革、构建创新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上下功夫,要统筹谋划,努力形成推动标准化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着力构建共治格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营造标准化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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