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山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太原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服务太原市“五个一批”和“六大发展”。
《意见》提出,一是加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43个工作部门为成员的标准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二是对太原市相关单位提出或起草的地方标准进行统计甄别、清理整合,分类提出“保留、修订、废止”的意见。三是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自主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以及探索建立团体标准激励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四是积极探索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指标体系,使标准公开成为企业对产品质量的硬承诺。五是将市场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标准实施监督成效。六是加强标准化管理、技术、技能、营销队伍建设,建立专业齐全、满足需求的标准化人才资源库。七是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八是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合作发展、中部崛起和太原经济圈建设的良好机遇,深化区域合作,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九是探索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建立覆盖产地环境、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农业技术标准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十是探索开展“标准化+公共服务”,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和可持续。十一是探索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增强“太原制造”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十二是探索实施“标准化+新型城镇化”,助力太原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落地,《意见》将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太原标准”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基本达到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
《意见》的出台,将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通行证”“润滑剂”“红绿灯”“联通阀”“均衡器”“防护堤”作用,为太原市实现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发展的总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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