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至26日,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陪同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在云南调研《标准化法》修订工作。调研组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考察标准化示范区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等对《标准化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建议。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参加调研活动。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后,梅克保、甘藏春分别就标准化法修订工作作了说明并提出明确要求。梅克保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标准化法》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是推进标准化改革的法律支撑和保障。目前,修法工作已进入倒计时,质检系统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深化对标准化体系改革、标准化管理等重要问题的研究,在正确处理标准化主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方面下功夫,全力加快修法工作进度。
甘藏春表示,修改《标准化法》要按照标准化改革方案确定的思路,扩大调整范围,完善标准体系,明确标准分类。特别是在如何处理好标准统一管理与发挥部门、地方、团体积极性的关系、如何建立标准冲突协调解决机制等问题上,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凝聚共识,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将《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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