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4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的内容。
《意见》明确,山西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善标准体系结构、完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大力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大标准“走出去”步伐、大力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深入做好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
《意见》提出,山西省市、县人民政府要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把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直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的要求。此外,还提出了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标准的科技属性,将地方标准列入科技成果的要求,为全省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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