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河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及负责单位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河北省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标准实施推广与监督,实施准入倒逼,以能效“领跑者”指标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在节能产业发展方面的引领作用,以及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到2020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和实施监督体系,制修订省级节能地方标准80项,建设省级以上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20个,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意见》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构建节能标准体系。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国家、行业节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跟踪国内外节能标准发展新趋势,逐步建立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为主,团体标准为辅,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符合河北省实际的节能标准体系。二是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重点围绕泛能微网节能技术、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低温余热利用、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和高效节能电机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实施与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强化企业执行标准监管,开展能效达标行动,培育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加强建筑工程节能标准化管理,强化政策与标准有效衔接,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技术向标准转化,加快人才培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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