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和《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等3项中医药国家标准,标志着全国将实施统一的中药、中药方剂、中药供应链编码体系。这三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规定了中药方剂的分类与代码结构,并对1089首中药方剂进行了分类编码,适用于中药方剂的临床用药、科研教学、统计和监督管理,以及中药方剂、中药处方、电子处方、电子病历、中医病历等工作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与互联互通。
《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规定了中药的编码规则,适用于中药材、草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药超微饮片、中药超微配方颗粒的分类编码,还可以用于中药的生产经营、采购、储藏、养护、科研教学、监督管理、中药供应链(物流)、统计的信息处理、信息交换与互联互通。
《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规定了中药产品贸易项目、产地、单位、等级、生产日期、批次号、系列号、数量等产品标识内容信息的编码与表示,适用于中药供应链管理、监督管理流程中的信息处理和中药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换、处理与互联互通。目的是打造贸易公平、公正、透明的平台。
该系列标准聚焦了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的前沿问题和重点领域,理清中医药传承创新的战略举措和路径方法,以加快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进程,培育、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中药市场。特别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有利于推动中药流通领域保障体系的构建,完善中药质量认证体系和标识制度,建立健全我国中药质量溯源体系,形成中药质量倒追机制,有效监督和管理中医药市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全国实现中药方剂、中药名称、品种及其规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码”,“以方统药”,可以有效避免“同方异名”、“异方同名”、“同物异名”、“异物同名”的混淆现象,防止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劣充优,使鱼目混珠的中医药市场得到净化。同时也将为实现我国中医药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为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健康福祉服务,使中医药更好地参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对提升中医药国际化器品牌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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