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在西安共同举办了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培训。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戴红,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乔军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全国各省教育、质监、标准化、纤检等相关方面代表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工业二部戴红主任讲话中首先简要介绍了标准制定过程。近年来,“毒校服”、“丑校服”等社会普遍吐槽的问题,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批示。针对校服标准标出多门、交叉重复、执行不一的问题,国家标准委积极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积极联系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纤检局等多个方面,共同组成工作组,在保证标准制定程序规范、广泛征求全社会意见的前提下,用3个月时间完成标准制定,于6月30日批准发布了《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之后,戴红主任重点介绍了标准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六方面主要举措,指出《中小学生校服标准》是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探索标准化改革路径的具体实践。一方面,标准制定本着“部际联系、多方参与、先加后减、快速响应”的原则,联系生产加工、质量监督、教育装备采购、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3个月就完成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既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强推标准配套协调的经验做法,又实践了多方参与、标准共建的可行模式。另一方面,7月初,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有效规范校服市场,加强校服质量检查。可以说《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标准的推广实施,形成了积极响应市场和政府管理需求,共同推动标准实施,校服质量安全共同治理的有利格局。最后,戴红主任要求,各方面既要加快学习标准,严格执行标准;更要推广校服标准经验模式,主动思考、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标准化改革落实到位,用“严”和“实”的要求着眼全局,谋划一隅。
我国目前中小学生超过2亿人。校服做为中小学生长时间穿着的“第二层皮肤”,关系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精神风貌,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具有育人功能和文化传承作用。此次出台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是推荐性的,通过《意见》的要求,对声称符合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具有强制规范效力。同时,《意见》鼓励校服选用自主自愿,即学校自愿采用,家长自愿购买,学生自愿穿着。通过标准和政策,相关方面紧密配合,共同构建依标管理的公开透明的校服市场环境,促进校服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美化产品款式,在保证中小学生安全健康舒适的同时,更好的展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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