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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5-07-08 15:19:36

 

近年来,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质监局联合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保障建立工作机制,统筹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启动以来逐步建立起“三试点两部门一支撑”的工作机制,即以该省扬中市、靖江市、东海县人民政府作为标准化试点工作具体承担方牵头负责,以省市质监、财政两部门作为试点工作统筹管理、督促指导和经费支持单位,以省标准化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负责人,有力保障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结合实际研制工作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去年,先后在南京、靖江、扬中等地多次召开研讨会议,围绕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环境卫生维护、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运行维护、农村文体活动设施管护等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制定下发统一的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三个试点县(市)在省里方案的基础上,从国家标准委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体系中初定的七个方面工作内容中,结合实际选择确定重点,分别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工作。今年4月,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质监局再次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方案,对标准制定和试点实施提出了统一的时序要求,特别明确要以村级作为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围绕公共服务中心、公共厕所以及环境卫生、道路、河道、绿化、小型水利、垃圾收运、文体活动等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村容村貌的管理与维护等核心内容,兼顾省内南北差异实际制定和实施标准。 

三是突出重点构建标准体系,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多次研究和反复探讨,明确了江苏省农村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标准体系建设思路、内容、分工和工作进度。省标准化研究院在强化试点工作技术指导的基础上,牵头承担《农村污水处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在南京召开专题启动会议,多方征求意见,初步确定了国家标准主体内容。三个试点县(市)依据统一分工,已经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起草了11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地方标准草案。今年6月份,在非试点的溧阳、江都、泗阳三个县(区)召开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系列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三地农工办、财政、市场监管(质监)、农业、水利、住建、交通、环保、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以及部分镇、村基层代表参加座谈,广泛听取基层同志对标准草案的意见,就标准的主体内容和关键性技术指标进行了深入讨论,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江苏省将按照已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时序要求,根据前期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11项省级地方标准,在三个试点县(市)继续试运行,成熟后在全省发布实施,推动江苏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走上标准化、长效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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