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在京召开
2014年4月11日,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专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在京举行。会议由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主持,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小组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卫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世宏主任指出,标准化要紧紧围绕农村综合改革这一主旋律唱好和旋,标准化专家组要勇于担当,通力合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献计献策。他强调,农村综合改革是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部署。标准化作为成熟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制度形式,由于各方面广泛参与,可以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标准化与农村综合改革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主旋律,标准化要紧紧围绕主旋律唱好和旋,离开主旋律,和旋就是杂音。在农村综合改革中发挥标准化的作用,一是可以使城乡资源配置有标可依,为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效途径,保证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可操作、目标可量化,促进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二是可以使农村公共服务有章可循,通过标准化对农村公共服务进行细化、量化、优化、固化,实现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利于改善服务质量,便于群众监督;三是可以使农村治理效果有据可考,有助于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下一步工作:一是启动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使农村综合改革更好地融入标准化元素,同时要通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规范试点;二是继续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研究,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专项研究,构建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体系;三是在试点和研究的基础上寻找最大公约数形成普适通用的农村综合改革国家标准,在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综改办主任王卫星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战略目标,用标准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一条正确的路径,成立专家组十分必要。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专家组的成员来自方方面面,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作用。农村综合改革的成果最终需要经得起农村干部群众的检验;标准体系的确立,标准的制定,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专家组由相关各领域和部门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有关地方的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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