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将规范
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12月31日批准发布《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国家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7月15日起实施。
近年来,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已成为我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目前一些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普遍存在不规范、不得体等问题,亟须制定统一的外文译写标准,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为此,国家标准委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11年5月启动了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研制工作。该规范将涉及英、俄、日、韩4个语种,涵盖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等领域,内容包括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规则、示例等。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发布后,涉及交通、旅游等领域的9个分则即将研制完成,并将启动俄、日、韩3个语种译写规范研制的调研工作,最终形成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的系列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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