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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国家标准首次颁布
文章来源:浙江质量网   发布人:符祝灵   发布时间: 2013-11-26 11:21:51
 

轨道交通国家标准首次颁布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梁晓安21日在此间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最近颁布的国标《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全天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轨道交通国家标准,将于明年41日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是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技术指南,为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安全评估、加强行业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主要体现了“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运营服务。明确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全天运营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充分保证运营时间,满足乘客出行需要。二是强化设备质量。对各类设施设备操作程序、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车辆、信号、屏蔽门、自动扶梯等关键系统明确提出了技术指标,促使运营企业不断提高设施设备质量和可靠性。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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