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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1-04 10: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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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的要求,质监部门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年报系统已停止对外服务。感谢社会各界多年以来对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支持!
详情见《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停止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的公告》(http://www.orac.hainan.gov.cn/zjgg/2018/09/221912.shtml)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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