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低于万分之一”作为评审指标中的基础指标,由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代码中心”)提供。国家代码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要求,依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校核规范》,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央数据库进行了跟踪统计,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通过质疑公示平台向各地方实时推送,经省级发改部门、国家代码中心、省级代码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同,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对重错码进行了有效纠正修复工作。总体重错码率已由2021年3月的0.03%降至7月的0.02%,纠错数据1.4万余条。343个城市和地区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数据中重错码率达到万分之一以下(包含万分之一)的城市(地区)已由2021年3月的29个增至目前的1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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