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组织机构代码 》代码工作动态 》  点击次数:
 代码工作动态
 省代码中心简介
 代码相关政策
 联系我们
 代码业务公告
 代码政务公告
  搜索类型
 
安徽省药监局优化“双公示”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王文政   发布时间: 2020-12-04 09:24:17

合肥122日消息(记者王利)为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归集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的落实,安徽省药监局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和自动推送,保证了“双公示”信息推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要求,安徽省药监局已建立信用数据交换前置机系统,开发了数据交换软件,实现了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和自动推送,保证了“双公示”信息推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了人工导入容易出现的滞后性和信息错误。安徽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大大提升了“双公示”工作的时效性和正确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许可办件信息从安徽省药品许可备案系统中抽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从安徽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抽取,按照‘双公示’数据交换标准,自动推送至省信用办数据交换前置机;门户网站‘双公示’栏目采取外链方式,直接链接到‘信用安徽’网省药监局‘双公示’页面,确保信息同源发布。”

据了解,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现就近监管、靶向监管和精准监管,经安徽省委编委批准,在全省设置了9个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截至812日,派出机构(9个分局)均已正式挂牌成立。安徽省药监局要求,各分局在办理药械化案件(一般程序)时,根据案件办理的进度按时登录“安徽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在“执法办案”栏及时将相关信息分别录入到“案源登记”、“立案登记”和“结案登记”中,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同时,安徽省药监局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信息的录入并保存提交,同时将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在安徽省药监局网站信息公开栏(行政权利运行结果——行政处罚)中予以公示。

 共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