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总结电子营业执照阶段性工作,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总局登记注册局主要负责人,总局信息中心、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有关负责人就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进行了部署。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地方工作经验。
会议指出,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随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而不断推进。经持续的应用探索和技术研发积累,总局于2017年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提出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不收费的应用原则,上线运行手机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出台《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和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以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的一整套电子营业执照运行管理体系。目前,电子营业执照已应用于各地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动产抵押,以及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公安刻章、税务、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烟草许可办理、企业信用查询、银行开户等多个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有效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标识的作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功能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信息”应用,不断拓宽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场景。要做好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更大力度融入政务服务网,为一体化平台提供市场主体身份验证和营业执照共享服务,以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各类电子证照的身份索引基础,关联市场主体的各类政务服务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全面支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让社会公众能够一次登录、全网漫游办事。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总局下发的电子营业执照数据检查方案认真核查数据质量,大力破解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大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获得感、体验感。要向地方政府多汇报、多沟通、多争取,从实际出发,从重点应用入手,找准契合点,主动为相关部门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接入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解决企业办事和政府治理中的痛点,持续深化商事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总局有关司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局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分管登记注册的负责同志,登记注册、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各地牵头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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