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打造“诚信保定”为总目标,保定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升级完善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着力推动政府、社会共同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奖惩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努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体系。力争到今年年底,建设完成全市重点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快补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短板。
构建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
进一步完善升级共享平台,健全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构建上联国家、省,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横向连接各级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纵横贯通的全市信用信息“一张网”。
统筹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完善现有的市县共享平台,建立乡、村级平台。建设运行信用云数据中心,强化“一网三库一平台”,建成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3个信用数据库,探索研发运营手机端APP、场景应用终端。市、县级平台作为区域数据中心,实现全市信用数据汇集、共享、分析、加工、应用功能。乡、村级平台以信用应用、失信举报等方式实现信息归集、信用服务与监管功能。以旅游景点乡镇、特色小镇为试点建设乡村平台,逐步推广至全部乡、村。到2020年底前,形成信息丰富、共享充分、监管有效、功能完善的市县共享平台。
健全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信用信息标准规范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和现有业务系统,建设完善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
加快实现系统间信息交换共享。各地各行业以需求为导向,依托信用云数据中心,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已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部门,全部实现与市共享平台对接,未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部门,通过文件交换方式连接市共享平台。
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索引,统筹管理各类信用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征集标准体系,明确归集路径,扩大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健全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加大公开共享力度,形成标准统一、全量归集、安全共享的信用信息工作体系。
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逐步实现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资源统筹管理。到2019年底前,全面实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新增主体赋码有序进行,代码归集共享机制稳定运行。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征集标准体系。按照省级目录标准,调整更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形成全市统一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标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重点人群等主体进行分类,实现信用信息准确检索和定位;探索建立市场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到2020年底前,全市形成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归集标准规范体系。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目标路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严格归集推送时限,形成通报考核长效机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税务、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部门要率先实现归集量质的突破。到2019年底前,市本级归集量力争实现650万条,各县(市、区)分别达到200万条。
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发挥人行、信用服务机构等征信主体作用,增加信用信息数据来源;鼓励信用主体以合法、规范形式提供自身信用信息。到2019年底前,全市通过社会机构等主体获取数据量力争达到100万条。
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和推动信用惠民利企
建立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机制和自动启动惩戒机制;推动信用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展和创新应用场景,强化信用监管,推动信用惠民利企;围绕全市发展工作思路,为重大工作部署提供坚实信用支撑。
梳理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率先制定和公开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落实责任部门、承办处室和具体行政事项,推动相关联合奖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执行。依托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系统,实现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跟踪监测、分析评估等协同联动功能,形成自动启动奖惩、反馈机制。
启动“信易+”系列项目,实施“信易贷”“信易行”“信易租”“信易游”,率先实现小微企业信贷、交通出行、房屋租赁、4A级以上旅游景区4个应用场景落地,让诚信主体享受更多便利与优惠。推动基层信用应用,提供信用赊、信用保、信用查询等乡村信用产品,推动信用精准扶贫,构建扶贫贷款信用评估体系、就业扶贫信用评估体系、消费电商扶贫信用评估体系、消费积分公益捐赠体系。
大力发展第三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平台企业的监管机制。通过政策扶持,激发社会力量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其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上的优势,率先与较成熟的信用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一批具有保定地域特色的信用产品。
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自然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健全信用修复和信用信息异议制度,逐步构建指标科学、认定公平、管理完善的涵盖各类信用主体的评价体系。
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全省各领域建立的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划分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4个等级进行管理。国家已发布标准的,原则上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执行。进一步强化“红黑名单”制度,按照“谁监管、谁认定、谁发布”原则,从严把关、依法公开,由认定部门(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信用中国(河北保定)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2020年底前,逐步形成各领域健全完善的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开展诚信积分试点。选取合适区县开展城市诚信个人积分试点,依靠共享平台归集的各类数据,从基本信息、遵纪守法、商业行为等维度,对城市居民、重点人群进行积分管理。选取乡镇或重点领域开展诚信积分试点,根据实际,制定选取评价指标,计算乡村居民或主体积分,根据积分评定信誉户、诚信人,悬挂信誉标牌。到2021年底前,力争开展3到5个领域和乡村诚信积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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