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局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逐步形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借助信用约束企业。平湖市局全面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有6914 户企业、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4549户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异原因多为未按时参加年报和查无下落;有392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严违原因多为被列入经营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另一方面,平湖市局采取实地上门检查、电话通知、在各类媒体刊发提示公告等方式,告知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和改正违法行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积极进行信用修复。目前累计有1032户企业和1857户个体工商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利于建立市场主体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市场秩序,鼓励企业重塑信用、诚信经营。平湖市局今年双随机抽查计划覆盖企业比例达到6%以上,对失信企业将提高抽取比例,被随机抽中的,严格实行实地检查。双随机抽查中将全面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实现全过程留痕,全方位记录。同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式,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积极向其他相关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是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完善严重失信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平湖市局积极探索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强制退出制度,今年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届满三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1438企业认真梳理后,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催办清算和注销公告,警示相关违法后果。对公告期满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吊销未注销企业,将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的程序,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社保、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共同完善失信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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