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营业执照将可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出《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一体化平台全面深度应用。
一体化平台将可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按照通知的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系统要通过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市场主体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验证等问题。
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将可以实现互信互认。通知要求,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通过对接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对全国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文件的查询、存档、校验等功能,满足“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共享调用等业务需求。今后,市场主体在不同地区和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时,再也无需反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等身份凭证文件了。
此外,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将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通知提出,在使用移动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涉及市场主体身份验证和使用营业执照场景的,应当通过调用一体化平台移动端或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移动端的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相关功能。
如何利用电子营业执照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通知指出,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电子营业执照为主要载体和身份凭证,同步修改完善政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和材料规范,避免将线下流程简单复制到线上实现。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纳税申报、银行开户、社保缴纳、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中的应用,解决群众办事堵点。
对于营业执照等身份凭证类证照以及政务事项确有存档需求的证照,要通过一体化平台获取该类电子证照,减少对纸质证照文件的使用要求;对于仅为核验有无的资质类证照以及政务事项并无存档需求的证照,要通过一体化平台共享复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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