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0月15日电(记者 周润健)记者15日从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天津市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通过“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天津市提出,今年年底前,对第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在全市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同时,对全市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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