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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质监局多措并举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有序开展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6-08-22 15:38:38

 

为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创新政府服务方式,简化组织机构登记程序,推动各类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铺开,自2016年1月1日起,广西防城港市质监局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一律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防城港市质监局作为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机构,注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策宣贯,并加强与登记管理部门、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应用部门的沟通合作等,多措并举,有效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核发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助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推进登记管理部门原发证数据核查,质监系统主动与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通过自治区级、地级市级两级数据共享,助推各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展工作;截止目前,该市已经陆续开展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组织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发放工作,党政机关、编办管理的群团组织等正准备全部发出,工会机构暂未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二是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组织机构代码纳入各项政府经济管理应用。通过加强与相关应用部门关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宣贯,促进其对业务工作受理材料进行相应调整。该市各大银行、社保登记管理部门、车管所等部门均已根据各登记管理部门发证情况,逐渐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入材料清单。

三是主动作为,解决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过渡期间的衔接问题。在过渡期间,该市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仍未启动时,由于登记管理工作衔接不畅,导致一些机关单位无法凭借有效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该局主动作为,为用户出具证明作为先于备案条件,联合市编办、市车管所共同解决了多个机关单位办理车辆登记的问题,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获得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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