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到深圳标院调研,就组织机构代码法律依据、机构代码领取流程等业务进行了调研和座谈。深圳标院代码中心、代码应用研究所相关负责人陪同了调研。
本次调研,是为了解掌握深圳市业主管理组织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相关情况,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而开展的专项立法调研活动。调研组向深圳标院主要调研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社团及其他组织登记领取机构代码工作流程及代码使用的相关规定。
座谈会上,深圳标院对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国务院33号文件实施以来,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变的相关改革情况做了介绍。并详细介绍了深圳市商事主体、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流程、机构数据传输、证照发放等情况。
随后,调研团对《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与深圳标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听取了对修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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