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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中心承接社会组织“多证合一”登记证书印发工作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6-06-29 15:40:25

 

6月1日,深圳市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改革正式实施,也拉开了深圳分中心窗口印发社会组织“一证一码”登记证书工作的序幕。截止目前,各辖区窗口证书打印顺畅,发证工作有序进行,一个月累计发出250多份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深圳市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实现“五证合一”,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并赋予以上证(照)的全部功能。

改革过程中,深圳分中心履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职能,配合民政部门开发了多部门登记业务平台,确保数据在各部门互通共享。同时,凭借多年来窗口事务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政辅助职能,承接了证书打印和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各区代码窗口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打印工作有序进行,一个月累计发出了250多份加载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群众反响较好。

下一步,深圳分中心将继续配合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证照发放工作的管理机制以及数据回传与核查机制,并按照社会组织登记改革要求,确保后续的换照和变更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打造深圳各类组织机构登记证照的统一出证窗口。(代码中心 王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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