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深圳市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工作在市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延峰同志、市民政局局长廖远飞同志、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同志,以及市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社保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颁发了深圳首批社会组织“多证合一”登记证书。市标准院院长周文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做了发言。
深圳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参照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经验,社会组织实施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的“多证合一”,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一证一码、档案共享”的登记制度。深圳分中心作为统一代码的管理部门,全程参与改革,负责搭建多部门登记信息交换平台,并将承接证照印发工作。
周文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实施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33号文件精神、建设统一代码制度的重要里程;是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深圳“大登记”模式的创新之举;是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深圳标准的重要手段。市标准院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管理部门,作为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实施的配合单位,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承担了多个部门之间大型异构信息系统的系统集成和数据交换工作,实现了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实时业务联动和信息共享,对加强社会组织的社会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大监管模式有促进作用。(深圳分中心 通讯员 王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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