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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分中心赴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交流 积极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文章来源: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发布人:胡玉迎   发布时间: 2016-05-27 15:52:49

 

2016年5月25日,深圳分中心商事登记与代码应用研究所谭丽所长一行赴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交流工作,与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信息资源管理部部长潘晓军、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公共服务促进处郑喜景科长等人共同商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推广。

会上,谭丽所长首先介绍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概况、各部门的职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特点和应用场景。对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制度设计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应用推广,潘晓军部长都非常认同,认为政府各部门无论在业务流程设计、信息采集、系统设计还是信息共享,都应该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身份标识,以便实现各部门信息高效、顺畅的交换和共享,他们会在后续的信息化相关规定及培训时宣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知识。但是他也提到,目前还有很多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由于信息化系统建设等诸多问题,在监管对象的身份标识问题上还无法满足国家、省市等信息化部门的要求,因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应用也不能一蹴而就。潘晓军部长认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应有一个顶层设计方案,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促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顺利实施。郑喜景科长在会上提出,除了“两码”(公民身份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两人”(自然人和法人)外,深圳市还将各类建筑物纳入监管范围内,正在推广“房屋编码”,目前已实现人-屋关联,下一步希望能与深圳分中心合作,在法人-自然人关联关系的基础上,实现法人-房屋的关联,可有效解决当前商事登记流程中地址虚假的问题。

最后,谭丽所长表示,深圳分中心会在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国发﹝3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职能,配合深圳市政府各部门深入应用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促进深圳市的信息共享,建设诚信社会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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