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质监局在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各登记管理部门实施进度不同步,在质监部门停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实际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空窗期”的实际情况。为减少对群众办事造成的麻烦和影响,清远局采取4项措施做好统一代码过渡工作,在推进统一代码顺利实施的同时,尽可能将群众的“不方便”降到最低。自全面停止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来,清远市质监局窗口群众评价满意率仍始终保持100%。
一是做好统一代码宣传工作。年初即在《清远日报》和市质监局官网刊登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停止办理的通知,说明停办理由和依据,以及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意义和目的,强调过渡期间,进驻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质监局窗口将继续为原组织机构代码用户提供年报和注销业务服务,做到业务虽停,服务不停。至3月31日,已为777位用户办理了网上提交年报业务服务。此外,在窗口长期设置一台电脑,用于登录国务院网站,向办事群众展示有关推行统一代码的制度文件。
二是加强与其他登记管理部门信息互通。积极与省代码中心联系,及时获知统一代码载体和赋码单位等信息,主动和当地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工商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赋码单位)交换信息,加强沟通,掌握各部门统一代码的大致实施时间。至4月中旬,民政部门已经开始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换发新证,编制部门已经开始对事业单位换发新证。
三是主动为有需要的群众出具“情况说明”。针对过渡期间部分单位法人、地址变更却无法获得新的统一代码证书,又不能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而被开户银行冻结账户、冻结资金的情况,质监局窗口根据群众反映,主动向银行提供“情况说明”,注明停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实施统一代码的文件依据,加盖业务章,写上联系电话。银行有疑问来电时,窗口人员都予以耐心解释。至3月31日,窗口已发放“情况说明”近500份,办事群众凭此证明去银行办事。
四是热情解答电商平台等应用机构的咨询。微信公众号、淘宝网等电子平台在接受微商、电商登记注册时,也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验证。在过渡期,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只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微信公众号、淘宝网等电子平台往往来电咨询,窗口人员均认真对待,热情解答,对有关政策法规及统一代码的组成等予以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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