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由自治区民政厅主持的“社会组织统一代码工作协调会”在自治区民政厅召开。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自治区国家局、自治区地税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已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理方式的通知》(民办函【2016】5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民政厅将在我区范围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制度的实行,涉及民政、质监、税务三部门的工作协调。会议就存量数据的转换、部门间工作的相互衔接等问题进行的讨论,会后各部门将针对会议内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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