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代码改革,全面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2016年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举办“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会议”。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韩少俊、副局长何成木、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陆晓萍、自治区标准化院副院长朱晓春出席会议。
韩少俊介绍了民政部门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准备工作以及现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落实措施。他提出,要清晰认识会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工作。
朱晓春对全区代码工作人员提出,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摸清各地区已有组织机构代码的社会组织数量,做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信息核查和回传工作,严肃工作态度,平稳度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
会议部署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的具体安排。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与标准化院各代码办证服务窗口间的紧密合作关系与工作流程,确保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顺利展开。
目前,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工作已开展一个月之久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保障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有序进行,推进了数据回传工作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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