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3号文件和《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标〔2015〕608号)精神,广西钦州市质监局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消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业务的办理,全面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
钦州市质监部门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安排技术骨干到南宁参加全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标准培训班学习,加深对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意义的理解,掌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家标准编码规则和构成,错码、重码的校验和校核方法,组织代码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文件的研讨学习和业务培训,以便于更好指导企业和群众识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加大宣传力度,把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相关信息以通告方式在钦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还制作了通告水牌、温馨提示牌摆放在代码办证窗口醒目位置,让社会公众及时掌握取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等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服务。
加强沟通协调,营造关注改革的氛围。主动与市编办、民政、总工会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工会法人等登记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组织机构代码转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旧证回收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答疑,电话答复,公布文件等方式,把取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相关依据解释到位,正确引导群众到登记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共同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平稳过渡。(李小梅,通讯员 曾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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