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转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推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铺开。自2016年1月1日起,广西防城港市质监局全面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一律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进一步扩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社会知悉度,减少各类组织机构在办证和应用过程中“碰壁”和多走“冤枉路”,市质监局“三步走”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宣传和应用。一是做好信息宣传公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市质监局快速反应,通过在市政务办证大厅电子屏、市质监局网站及“全市组织机构代码交流QQ群”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工作进展进行公告,扩大社会知悉度;二是做好登记部门对接。主动与市编办、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登记管理部门对接,将停发机构代码证信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告知,并将公告信息放置在市编办、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办证处,使办证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新形势,避免再跑代码窗口咨询办证的“冤枉路”;三是做好应用部门公告。与原机构代码应用比较广泛的银行、车管所进行对接、沟通,避免群众在原组织机构代码证应用部门“碰壁”。
据悉,目前只有事业单位已正式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其他各类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模式待进一步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