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标(2015)608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浙江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这标志着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将全面取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此次全面取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是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积极响应国务院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代码工作改革,也是为全面推进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工作的又一新举措。
针对此次全面取消代码证书办理,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窗口将相关文件在各级政务网、行政审批网、代码办理窗口进行公示,及时进行宣传,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机构编制、民政及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做好停办代码证书相关后续改革工作,切实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通讯员 方蔚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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