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4年12月23日,在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出了广西第一份“三证合一”证照后,防城港市于9月1日在企业登记中正式启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即持营业执照类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除外)在办理机构登记证新办、变更、到期换证业务时,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标志着该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正式过渡为“一照一码”。
防城港市质监局在企业登记“一照一码”改革工作中,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市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登记“一照一码”改革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谋划,加强向自治区质监局的请示汇报力度;二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具体解决“一照一码”的各项具体实施政策以及业务操作中相关问题,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回收、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对应执照换证范围、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挂失等问题进行沟通和明确。三是做好“一照一码”工作的宣传,通过悬挂横幅、网站公示、窗口公示等形式扩大社会知悉度。
推进企业登记“一照一码”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便民利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全面启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的第一步,为后续各类组织机构实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奠定了基础。(防城港 李利 通讯员 曾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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