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5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将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江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行政职能,不改变原有证照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通过纸质材料或者电子信息数据交换,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一,向申请人颁发同时加载企业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该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涉企相关事项时,不再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通知》要求,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三证合一”:将全省各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分别办理的登记制度,改为由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登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办理,三证合一、一证三号的登记制度;第二阶段为“一照一码”:在国家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出台后,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迅速对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该省立即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通知》指出,为积极稳妥推进江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江西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暂行办法》,对三证合一实施范围、办理部门、办理原则、登记操作流程、办理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该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其设立、变更、注销适用该办法。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是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的有效手段,也是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江西省代码分中心配合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正抓紧制定全省三证合一登记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目录、办事指南等配套措施,人员调配、业务培训、系统建设、政策宣传等相关筹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通讯员 喻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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